我家裡兄妹二人,從小媽媽就偏心,什麼好吃的都給哥哥,我只能吃剩的,哥哥經常穿新衣服,而我卻是撿親戚家孩子的舊衣服。所以我從小就跟媽媽不親,我覺得媽媽太重男輕女了。從來沒看過媽媽打過弟弟,我犯了點錯誤就對我非打即罵。
大學畢業後,我嫁到了城裡,我長舒了一口氣,我覺得終于可以不回到」虐待」我的家了。出嫁的時候,媽媽哭了很久,叫我保重,我覺得媽媽哭的假惺惺的。
婚後的第3年,我不幸騎車與人相撞摔倒骨折,醫生叫我最好休養幾個月,此時婆婆疾病在身,我只好打電話給媽媽過來照顧我。
由于我一直覺得媽媽偏心,結婚後我都沒回家。當媽媽帶著大包小包趕到我家的時候,我發現媽媽蒼老了許多,走路也蹣跚了。
媽媽到我家後,只在到了我家的當天晚上洗了一次澡。ADVERTISEMENT
媽媽走的時候讓我注意身體,我也沒怎麼搭理她,媽媽落漠的走了。
媽媽走後的第二天,我收拾床頭抽屜的時候,發現裡面有一疊錢,我數了下,有5000元,全都是1元兩元10元的零錢,我一看就是媽媽留下的,不禁淚流滿面,摀臉痛哭。
後來媽媽打電話給我說,家裡現在積蓄不多,我爸爸身體也不好,需要長期服藥,,這5000元是家裡省吃儉用攢下來的,讓我隨便花,等過了年賣了家裡的羊再把錢寄給我。
我又哭了,求媽媽原諒我,媽媽說以前重男輕女是她不好,以後她會多痛我的。
第二天,我就買了火車票,回家去探望媽媽了,我下定決心,以後一定要做個孝順的女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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